秒懂百科网

位置:首页 > 经验 > 

口头遗嘱如何书写

经验2.7W

口头遗嘱如何书写

口头遗嘱又称“口述遗嘱”、“口授遗嘱”,遗嘱人用口头的方式制作的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这一规定,口关遗嘱的设立条件有: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来得及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等方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丧失遗嘱的法律效力。

标签:遗嘱 口头 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