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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年满18岁是否还有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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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年满18岁是否还有监护人

我国年满18岁没有监护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