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百科网

位置:首页 > 经验 >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怎样的

经验1.93W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