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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有哪些

经验3.03W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有哪些

下列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标签: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