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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实质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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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实质要件是什么

婚姻离散的实质要件,最好采用法国民法典中夫妻“共同生活破裂”的提法,即法律应当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的共同生活应包括性生活、日常家庭生活及社会活动。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标签:要件 离婚 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