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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停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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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停牌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注册制停牌规则如下: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样;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冠以“*ST”字样。

创业板的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如下: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3、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4、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5、其他认定的情形。根据流程,创业板公司需要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说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主要原因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股票简称戴上ST,恢复交易。